大文学 - 都市小说 - 重生1982做顽主在线阅读 - 第一百七十二章 喜鹊

第一百七十二章 喜鹊

    风向瞬间改变,纷纷看向少女三人。

    只见三人的脸都白了,白的可怕,第一次做案又如何,有缜密的脱罪办法又如何。

    可他们偷错了人,十万元户!

    这样的人不可能随意冤枉别人,只要罗所长将他们带回去一查,很快就能查明真相,将他们关押起来,去唱铁窗泪。

    他们栽了,栽的不冤。

    回去路上罗所长问明白事情,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同情。

    好家伙,遇到这么一个心思缜密的团伙,换成谁都得栽。

    三人还想狡辩,罗所长气呼呼道“不用狡辩了,杜康是咱们国内有数的能人,告诉你们,说他是十万元户都是往少了说。

    人家一件作品可是卖出过十几万的天价,身家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有可能。

    我就问你,他为什么要冤枉你们?”

    三人一句话说不出来,心中后悔不已,明知道京城卧虎藏龙,还非得跑这里来偷东西,呆在下面不好吗,结果刚出手就栽了吧,而且是栽到这等牛人手中。

    他们想用杜康刚才的话辩驳都没办法,百万身家,这是什么概念?

    用地主老财已经不足以形容,不说是全国首富,也名列前茅。

    也就因为是四九城,卧虎藏龙,汇集全国能人,没那么显眼。

    要是其他小点的城市,完全可以用杜半城之类的词语形容。

    这种人物你冤枉他偷东西?

    少女依旧不甘心,接着说“他刚才亲口说的耍流氓。”

    罗所长又将目光看向他,想要听听杜康怎么说,家花哪有野花香,看人长相清秀耍耍流氓,不是没有可能。

    “只不过用这话拖延时间,让你们过来,再说我有娜塔莉亚,怎么可能看得上她。”

    罗所长反应过来说“你长得最多清秀,而他可是有个非常漂亮的外国未婚妻,还是非常符合国人审美的混血美女,他为什么要耍流氓?”

    少女懵了。

    她本来还想拿耍流氓的事情开脱,谁想到人家根本不可能瞧上他。

    一咬牙说“万一他看我长得好呢。”

    这话她自己都不信,罗所长更不可能相信。

    可怜他们还是第一次做案,结果就栽了。

    杜康随他们回派出所作了下笔录,随后提着鸟笼回去,路上遇到骑车赶来的娜塔莉亚。

    “急急忙忙过来,出了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还不是去警局保你,你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后面有人喊道“耍流氓被抓了。”

    杜康满头黑线,这特么谁说的,你们怎么能传的这么快。

    有人从后面骑车过来,笑着招呼道“杜哥你没事吧,我是王六属下,刚才看到你被抓,特地喊嫂子过来保你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你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杜康气的咬牙,知道他是好心,可这个好心他宁可不要。

    开什么玩笑,自己好好的人,结果就被传成耍流氓。

    你还闲着没事告诉他老婆,这是嫌他热闹不够大?

    将事情经过告诉娜塔莉亚,乐得她眉开眼笑。

    “行了,我出糗你很高兴似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为什么不高兴,人家还是第一次偷盗,结果就载在你手里,太倒霉了。”

    刚回到家,杜康将麻袋解开,放出里面的野鸡,吓得娜塔莉亚赶紧去抓。

    “放心,跑不了。”

    娜塔莉亚忽然反应过来,停住脚步笑着说“我倒是忘了,你连抹香鲸都能吸引,更别提几只野鸡。不过你可不能让野鸡在家里随便拉屎。”

    “我会训练野鸡定点排便。”

    野鸡长长的鸡尾翎的确够漂亮,看起来赏心悦目,但要是随意拉屎,整个四合院那得脏成什么样,时时打扫都打扫不干净。

    毕竟人不可能跟在野鸡后面盯着,一拉一大坨,踩上去这可不是狗屎运,恶心都能恶心死你。

    但如果学会定点排便,这就相当于只需要欣赏它的美丽,而不用为它的肮脏负责,当然很好。

    “好漂亮的野鸡,你说家里养的鸡怎么没有它这么漂亮,特别是公鸡,野鸡有这么长的鸡尾翎,公鸡就没有。”

    杜康满头黑线,知道她是将家鸡与野鸡混为一谈。

    这个很正常,家畜的驯化都是野生的驯化而来,野马=马,野猪=猪,野牛=牛。

    那么依照这个说法,家鸡当然就是野鸡驯化而来。

    可事实的情况是鸡的祖先叫原鸡,跟野鸡根本就不是一回事,是两种不同的动物。

    野鸡拥有一身华丽的羽毛,特别是公野鸡的尾部的尾翎,让人印象深刻。

    而原鸡,跟家里养的鸡差别并不大。

    说是跑到野外的家鸡都没问题。

    将情况告诉娜塔莉亚,娜塔莉亚略显尴尬,随即转移话题说“这我怎么知道,你能不能养几只孔雀,孔雀多漂亮,比野鸡要漂亮得多。”

    “没问题,我回头托人打听打听,去动物园买几只孔雀。”

    正说着,杜康就听到喜鹊叽叽喳喳的叫声,抬头看去发现竟然是有喜鹊在家中筑巢。

    这两座四合院中有几棵大树,没想到竟然有一群喜鹊跑过来在上面筑巢。

    也不知是真的喜欢这里,还是被他吸引。

    想来应该是他吸引,至于自己筑巢,怎么可能。

    他饲养有伯劳,人家号称屠夫鸟。

    为什么有这个外号?

    就是形容它像屠夫一样残忍。

    捕食猎物之后喜欢把猎物挂在树上,令其他动物“闻风丧胆”。

    喜鹊跑这边做窝,它不要面子的吗。

    虽然限于喜鹊的体型较大,不在伯劳的食谱范围内,伯劳很难对它造成威胁,但人家可是要在这里做窝产卵,孵化小喜鹊。

    伯劳对付不了大的,还对付不了小的,趁着成年喜鹊不在,上去就能将小喜鹊叼下来做晚餐。

    喜鹊跑这边筑巢,这是送肉上门的节奏。

    所以喜鹊根本不可能在这边做窝。

    只有看到他之后,才有可能。

    “好可爱的喜鹊,你不会将它们赶走吧?”

    “既然你喜欢,留着好了。”

    喜鹊在国内一直被视为吉祥的象征,既然娜塔莉亚喜欢,杜康就顺水推舟,同意将喜鹊留下。

    拿着水壶前去浇花,伴随着流水在前面的花洒中如雨水般流下,绿叶上落下的尘土随之冲的干干净净,只留下翠绿的叶片,看着是那么喜人。

    一只虫子出现在他面前,在叶片上肆意的爬着,啃食着叶片。

    杜康正准备将它抓起来扔掉,喜鹊在旁边落下,蹦跳几下就落到叶片旁边,一口啄上去虫子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看来喜鹊在这边也有好处。

    家里栽种了不少花草树木,后院还有老妈种植的白菜等作物,很容易有虫子出现。

    而喜鹊食性较杂,既吃虫子也食用稻谷。

    十几二十只喜鹊居住在这里,一天犁他十遍八遍,就问哪只虫子还能活着长大,早被翻出来吃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