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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4章,该来的人来了,不该来的也来了

    “大伯父!”

    宋锦为一双深黑的眼睛亮了亮,一个月没见面,这么乍一见他还挺惊喜。

    宋锦为凑上前去,打量了一眼大卡车,好奇道,“您怎么没开您那辆吉普啊?”

    他都没敢上前认。

    大伯父经商挺成功,几年前买了一辆吉普车代步,别提多酷了,邻里街坊的小伙伴们放了学就守在老宅附近,不为别的就为了大伯父把吉普车停门口的时候,他们能近距离观察一下。

    男孩子们有几个不喜欢汽车的,更何况是十分酷的吉普。

    他们只能近距离的看看摸摸,宋锦为不一样,他可以坐!

    大伯父对家里的小辈十分慈爱,每次不忙的时候,总会开车带着宋锦为去外面转一圈儿。

    每当这时,邻里街坊的小伙伴们会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。

    他爸妈一个忙着考古一个忙着画画,没时间管他,宋锦为要么在学校食堂吃饱了再回家,要么就跑去老宅吃。

    童年为数不多的快乐记忆,是大伯父给的。

    不止是他,家里的小辈们都跟大伯父比较亲近,好多心里话有时候不愿意跟自己父母说,却愿意跟大伯父念叨。

    就像宋锦为,他可以不听爸妈的话,但大伯父说的话他有八成是挺的。

    “带的东西有点儿多,吉普车装不下。”宋兴国透过车窗往外看了看,大槐树下的石块上坐着一帮老太太,除此之外就是宋锦为。

    他低了低头,再次抬头的时候,脸上还是那副儒雅随和的模样,看到宋锦为晒黑了些,但脸上的笑容十分明朗,心情也跟着好起来,“看样子这段时间你在这过的挺不错。”

    宋锦为兴奋地点了点头,“是啊,我过的挺开心,也学到了很多东西,大堂哥跟瑜瑜姐对我都非常好,村里人也都淳朴热情。

    对了,大堂哥去镇上接人了,瑜瑜姐家里有点儿事儿脱不开身,所以派我来村口迎您一下。

    大伯父,您稍微等我一会儿,我把扇子还回去,就跟你一块儿回家。”

    宋锦为最会察言观色,即便宋兴国的落寞只有几秒钟,他也敏锐地捕捉到了。

    大伯父为啥落寞?

    那肯定是因为大堂哥没来村口迎他。

    宋锦为很会哄人,十分贴心解释了一下宋屿川没来村口接他的原因。

    天气太热,槐树底下坐着乘凉的老太太们热心地借给他一个芭蕉扇。

    宋锦为跑去把芭蕉扇还给了老太太们,并且礼貌地表示了感谢。

    老太太们乐得直摆手,“哎呦,不用谢,你这孩子可真有礼貌,你家人来接你啦?”

    “是啊,奶奶们你们歇着吧,我先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宋兴国从车上下来,唇角微微扬着一弧度,看着宋锦为熟稔地跟村里的老人说话,心里感慨颇多。

    这个侄子本性原本就不坏,甚至还难能可贵的真诚善良,就是从父母那得到的关爱太少,因此上了高中之后就变得有些叛逆。

    如今这说话办事儿看着比以前成熟了许多。

    他打量着村子的环境,这就是水灵二十年前住的地方,屿川也在这里长大。

    “大伯父,您怎么从车上下来了?”宋锦为一路小跑着过来。

    宋兴国没解释,只是说道,“锦为,咱们走路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行。”

    宋锦为不知道为啥放着车不坐,非得走路回去,也许大伯父是想看看大堂哥从小生活的环境?

    看看也好。

    大堂哥在这里生活了二十来年,也该让大伯父看看他到底有多不容易。

    村里的孩子想要考上好大学并不容易,准确来说他们想读书识字都难,因为家家户户太穷,每天都为了解决温饱苦苦挣扎,谁也没那个心力跟能力去供孩子。

    大堂哥从村里走出去,考上京市大学,他一路付出了多少常人难以承受的的辛苦跟努力!

    宋锦为虽然不是当事人,但他觉得大堂哥太不容易了。

    大堂哥原本不用过这种日子的。

    以大伯父挣钱的能力来说,大堂哥应该是宋家过的最好的一个。

    宋锦为是真心向着宋屿川。

    说来也奇怪,论时间算,他跟宋放相处了十几年,从他记事起就对宋放喜欢不起来,每次见了不是相互损一顿,就是打一架。

    而且每次打架都下狠手。

    按理来说他跟宋放之间又没有死仇,不应该这样。

    但他们俩之间好像天生的不对盘。

    但跟宋屿川就不会这样。

    认真算起来,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,在孙庄相处过一段时间,再有就是这两天。

    而且他们白天都是各自忙各自的事儿,只有晚上吃饭的时候才会在一块儿相处。

    宋锦为却觉得大堂哥就应该是宋屿川那样的。

    像宋放那种瘪犊子才不配做他们这些堂兄弟姐妹们的大堂哥。

    宋锦为陪着宋兴国在村里的土路上慢慢走着,兴致勃勃地他介绍着。

    “大伯父,你看那些山头都是瑜瑜承包的,上面种满了果树,有苹果树,黄桃树,梨树,最右边那个山头有花椒树,香椿树,还有几种树我叫不出名字。

    山脚下的空地上建了养殖区,现在有三个区分别养了鸡鸭鹅崽。

    大堂哥去镇上去接的人,就是学兽医的。

    沿着这条路一直走,就是瑜瑜姐的鱼塘跟罐头加工厂,酱菜厂也在那边,不过还没有盖好。

    哦,对了对了,瑜瑜姐还有个蔬菜基地,现在只有十二亩,瑜瑜姐说了,等村里收了这茬儿玉米,便把村里的耕地全租下来,扩大种植规模……”

    离得太远,宋锦为描述的东西好多都看不到,只能看到山上郁郁葱葱的树,十座连脉山呐,一眼都望不到头。

    光是这一项看起来就十分震撼。

    在孙庄买果树的那次,宋兴国跟着一块儿去了,他知道林知瑜有做买卖的头脑,心里也做好了准备,但等亲眼看到之后,他还是被震撼到了。

    他本以为只是小打小闹,没想到会弄这么大规模。

    关键,她还做成了产业链,每个都独立存在却又密不可分。

    每个项目都挣钱,哪怕其中一个遇到了严重危机,甚至经营不下去了也没关系。

    其他项目可以快速补救,补救不了,也能持续挣钱。

    这年头,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向了大地,毫不夸张地说处处都是机遇,想要挣钱只要有脑子踏实啃吃苦,就一定会挣到钱,万元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。

    挣钱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。

    但真的很少有人像林知瑜一样优秀。

    没错,宋兴国给林知瑜的评价就是优秀。

    他自己也经商,一路走来吃过很多苦,跌过不少跟头,甚至看遍了复杂的人性,也曾遭受过屈辱。

    外人只看到了他如今如何风光,却从来不知道他风光之前承受了多少常人无法承受磨难。

    林知瑜的成就不比他低,用不了多长时间也一定会比他发展的更好。

    关键,林知瑜还是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她会心疼宋屿川,碰到不公正或者无耻之徒,也会勇敢地站出来反抗。

    哦,对了,她还喜欢乐于助人。

    她跟宋然然结识,就是因为宋然然被人贩子骗走,她帮忙把人救出来的。

    在那次事件中,林知瑜不仅救了宋然然,还救了很多被拐的妇女,也挽救了无数家庭。

    她真的是个优秀又完美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屿川能娶林知瑜当媳妇儿,是他的福气。

    “大伯父,等你见了大堂哥,若是还有时间,我就带着你好好参观一下。

    光听我这么跟你说,你肯定想象不出来有多震撼,还是亲眼见过才行。

    而且你也得尝尝我瑜瑜姐做的饭菜,那真是绝品美味。

    京市里的酒楼都做不出那味儿来。

    加工厂最有名的鲫鱼罐头你也得尝尝,那玩意儿又外表酥脆,里面鲜嫩弹牙,当菜吃你能比平时多吃一碗大米饭,当零食吃你根本停不下嘴。

    还有,瑜瑜姐做的酱菜也是一绝,什么酱油萝卜条,酸甜萝卜块儿,还有辣白菜,酸菜,这些都巨好吃,保准儿你吃过之后会开心好久。

    哎,可惜瑜瑜姐的产品不能卖到京市去,不然我回京市之后也能吃到这些美食了。”

    宋锦为一说起这些来,两眼直放光,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对林知瑜的佩服跟崇拜,整个人都鲜活有光彩。

    明明一个月前还是个叛逆少年,脸上总是带着挑衅跟戾气,如今竟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改变。

    他这儿媳妇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。

    宋锦为见宋兴国盯着他浅笑不说话,以为他不信,“大伯父,我说的都是真的,您要是不信,尝尝看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宋兴国笑着摇摇头,“没有不信,我只是觉得你吃胖了些,这模样看着倒是更帅气了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啊?”宋锦为咧嘴笑了笑,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,他最近照镜子也发现自己似乎比以前好看了许多。

    具体也说不上来哪里变好看了,但这种改变他自己能看出来。

    两人谈的正高兴。

    一道女声突然从身后不远处传来,声音有些尖细。

    “哎,兴国,你等等我,别走那么快啊,我都快跟不上你了。”

    宋锦为脸上的笑容一僵,这个声音是……

    他转过身看向声音的来处。

    只见女人穿着修身的旗袍,踩着高跟鞋,手里挎着一个女士包,正往这边快步走着。

    村里的土路并不平整,路面上随处可见小石子,女人穿着高跟鞋,走起路来这里躲一下那里躲一下,生怕踩到一个石子。

    可路面上的石子多如繁星。

    她躲了这颗还有另外一颗,防不胜防。

    因此女人走起路来的样子特别滑稽,像是一只乱窜的耗子一样好笑。

    不过宋锦为可笑不出来,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,换上了一抹十分严肃的表情,眉头也拧紧了。

    满脑子都在想,卢秀娥怎么会来这儿?

    这是她该来的地方吗?

    “大伯父。”宋锦为回过头,十分不解地看向宋兴国,“她怎么会跟来?”